梦飞空间服务条款


  根据国务院292号令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您的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根据信息产业部部长令第 33 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自2005年起将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备案管理工作。梦飞科技要求广大国内网站用户根据网站性质, 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 ICP 证 ) 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备案手续。相关说明,请参考:http://www.onlinecq.com/beia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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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的网站、网页内容及利用网站所做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任何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的权利的行为。

2. 您不得利用我们的服务器经营与盗版软件、盗版游戏等有关的网站,以及上/下载此类软件与游戏的服务。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纠纷、损失,梦飞空间概不负责。

3. 您不得利用我们的CGI/PHP服务提供大量免费的由其他(非梦飞空间)网站所调用的CGI/PHP程序。如果发现以上情况,您的账号将被关闭。

4. 您不得利用我们的存储空间来做提供大量下载的网站。

5. 您不得利用我们的服务器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未经授权人认可的电子邮件,其中包括利用其他服务器上发出的垃圾邮件宣传在我们服务器上的网站。梦飞空间将严格执行反垃圾邮件的方针,如有客户违反服务条款,其账户将立即被关闭,且所付服务费不予退还。梦飞空间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6. 您不得利用您的帐号运行任何对我们服务器系统有损害或对系统资源耗费过多的软件程序。如聊天室程序、免费计数器、免费天气预报等等。

7. 您利用数据库功能开设电子公告类服务,如BBS、交友列表、留言板等需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8.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使用我们服务器的其他客户的正常工作。

9. 梦飞空间有权随时关闭违反我们服务条款的用户,不做任何事先通知。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10. 梦飞空间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最好、最有效的服务,但对于意外情况下,由于使用我们的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失(例如数据丢失),我们不负任何责任。

11. 如您需要注册域名(例如使用我们的B型服务),您还须同意国际域名组织的有关规定:ICANN 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关于.com、.net和.org域名。

12.在数据中心限制带宽的情况下,梦飞空间有权对超额使用客户另外收取带宽费用或劝其移至其他服务商处。

13.梦飞空间保留增添和修改以上款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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